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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SunnypolSunnypol(SZ:002876)2025-10-26 07:4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 事会秘书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 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