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 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一)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一)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 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