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包括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 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