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 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公司管理 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独立董事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 第八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 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