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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SunnypolSunnypol(SZ:002876)2025-10-26 07:4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