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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0028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SunnypolSunnypol(SZ:002876)2025-10-26 07:4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人数占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职工董事可以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