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00090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