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00090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六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