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0009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传递、归集和管理职责,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洋丰农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事务部负责接收报告人提交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 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 息披露的管理部门。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