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00090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 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获选董事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 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六条 股东对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