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