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大股东及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