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登记表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公司内幕信息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和披露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报 道及传递公司内幕信息,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