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控 制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有关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 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都应配合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