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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0029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由公司董事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董事会有关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