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及各子公司。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董秘办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对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负 责内幕信息报告、传递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