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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061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CIGCIG(HK:06166)2025-10-26 22:19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 事(非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及其 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董事會按照股東會決議設立,主要負責制定公 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 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工作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長、董事,可包 括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和獨立非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經董事會聘任的 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財務負責人。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