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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061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CIGCIG(HK:06166)2025-10-26 22:25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的遴選,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 《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 程》」)《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 立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股東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 主要負責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選擇並提出建 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當佔大多數,並 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1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七條 提名委員會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進行遴選、審核,並就下列事項向董事會提 出建議: 2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級管理人員;擬訂公司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程序及方法,提交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