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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新材(92001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行使完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 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机制,浙商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8.15 元/股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T 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49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 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锦华新材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