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3006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10月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注册会 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前任和拟聘 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年度 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深圳康泰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