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 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 定以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议工作程序。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 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应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及时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第 1 页 共 2 页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 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