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 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