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规划管理部是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向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2.按照委员会要求,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