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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002852)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 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 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 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购买的产品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等监管机构明确限制不得投资的产品。 第四条 委托理财资金的来源应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原则上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只能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且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