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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秦装备(3009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参照适用本规 范规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 规定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 控制能力操纵、指使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 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