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30092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 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决策受 本办法规制。 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