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