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30092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秦皇岛 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 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提名,董事长任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