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3009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并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 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 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时,由董事会根据第三条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