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