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 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 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 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 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 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 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