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春晖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履 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1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