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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公司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具有经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