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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 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 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行为,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