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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 董事 1 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经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原则 上应针对具体事件或有具体金额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