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KINGSUNKINGSUN(SZ:300235)2025-10-27 09:0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任何部门、分支机构、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均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