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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30126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HGPEHGPE(SZ:301261)2025-10-27 09:17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以及《河北恒工精密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 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承担管理职责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义务、职权、 任免等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约束,不在本细则中列出。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提名和聘任程序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 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