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为加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