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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3012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HGPEHGPE(SZ:301261)2025-10-27 09:17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 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地披露本次股东会提案的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