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30126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 略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