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6000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 公司各部门及各级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二级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四)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 1 (五) 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知情 人员。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 归集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 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 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