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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600327) - 大东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CMCCMC(SH:600327)2025-10-27 09:1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二条 组成和职权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一名; 董事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