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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科技(30078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