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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002511)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C&SC&S(SZ:002511)2025-10-27 09:3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 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按意愿 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获选董 事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或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