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00251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各职能 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员,及各子(分)公司的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负责提供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