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智能(6032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 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自行审慎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