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300836) - 承诺管理制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解释,其修改亦同。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以下简 称"承诺人")在公司股改、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 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 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 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公司应 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 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六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及进展情况。 1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昆山 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