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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证 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 所规则及《昆山佰奥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