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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