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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60395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HARSONHARSON(SH:603958)2025-10-27 10:1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 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 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或者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 ...